登录|注册
漳浦零售药店专门设立非药品区
据中国医药报讯 福建省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日作出规定,要求全市兼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的零售药店必须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资格,并设立非药品区。
漳浦县局对此开展了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具有经营非药品资格的零售药店将药品与非药品隔离销售,并设立明显的非药品区标志;对不具备兼营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资格的零售药店,劝其停止销售非药品,并撤离在店堂陈列摆放的相关产品。检查中,该局对2家违规经营非药品的零售药店依法进行了查处。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2017中国食品药品网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