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全面实施基本药物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工作
据SFDA网站讯 为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基本药物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工作。
一是制定《2010年山东省药械安全性重点监测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的307个品种和《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2010年版 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的216个品种,共523个品种列入2010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重点监测药品;要求市中心采取整体监测与遴选骨干单位重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的报告工作;省中心与专家、技术骨干联合定期对基本药物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对重点监测的实施进度作了详细安排。
二是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重点监测技术培训。召开药品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工作研讨会,对17市中心的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并对全省基本药物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明确指出基本药物重点监测工作要按照“认识到位、扎实推进、及时报告、妥善处置”的总体工作思路,正确把握、妥善处理基本药物重点监测与全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整体推进的关系。
三是确定专人负责基本药物不良反应重点监测工作,对涉及基本药物的严重、死亡以及突发群体不良事件,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分析、评价,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部门。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分析评价。组织技术骨干成立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专项评价小组,对通过不良反应监测网收集到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信息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定期撰写评价报告,为药品安全监管和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省中心网站和《山东药物警戒》上增设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专栏,包括基本药物目录、相关法规文件、培训课件、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应用指南等内容,不断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氛围,推进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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