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化妆品限用五种物质
据化妆品报讯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欧盟新发布化妆品指令,对化妆品中的维生素K1、二甘醇、甲苯、二乙二醇单丁醚和乙二醇单丁醚五种物质作出明确的禁用或有条件使用规定。
根据法规要求,将在化妆品中禁止维生素K1的使用;允许二甘醇微量使用,但不得超过0.1%;规定甲苯在指甲产品中的最高允许浓度为25%,但产品须附有警告标签;规定二乙二醇单丁醚的最高浓度上限为9%;用作染发料溶剂的乙二醇单丁醚须符合氧化染发产品为4%和非氧化染发产品为2%的浓度上限。
据悉,欧盟化妆品指令的产品范围很广,涉及乳霜、乳液、化妆水、肥皂、香水以及口腔护理等,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不得在欧盟任一成员国销售。
(责任编辑:)
分享至
右键点击另存二维码!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33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京)字08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3089号 京ICP备17013160号-1
《中国医药报》社有限公司 中国食品药品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