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新体系效能凸显
本报讯 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2014年度食品药品监管统计报告,2014年该省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1603件,是2013年的4倍;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刑案件255件,是2013年的5倍,机构改革后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效能大幅提升。
2013年,甘肃省把健全稽查执法体系纳入机构改革“总盘子”统筹考虑,着力解决长期以来基层稽查执法机构空白、稽查办案“短腿”问题,在省级组建了副厅级的食品药品稽查局,在市州组建了正县级的食品药品稽查局,在县区组建了正科级的食品药品稽查局。为保证稽查执法工作精细化,市州级食品和药品稽查局分开设立,有两个市13个县的食品和药品稽查局也分开设置,全省食品药品稽查执法机构数量达到127个;同时,全省1343个乡镇(街道)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承担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职能,覆盖省、市、县及乡镇四级的稽查执法体系顺利建成。
甘肃省稽查系统把查办违法案件作为核心职能和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手段,积极作为。2014年,甘肃省共检查企业40.9万户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32个,抓捕食品药品犯罪嫌疑人22人。一年多来,甘肃省局建立投诉举报、监督抽验、广告监测、日常监管、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电子监管、案件办理、领导批示、相关部门通报等案源渠道,有效延伸了办案触角。2014年,全省“12331”电话共接收投诉举报8874件,比上年增加了4倍。同时,甘肃省局建立与省公检法等部门的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会议,提高协同打击效能。
甘肃省立足稽查“新兵”较多的实际,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稽查业务培训活动。甘肃省局法规监督处处长胡秀绒介绍,该局编写了《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汇编》、《药品稽查手册》等5类手册,共印刷5万多册,供全省稽查执法人员人手一册参考学习。2014年10月,全省稽查执法人员全部通过省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
甘肃省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2014年1月29日,省政府印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责办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承担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存在未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以及受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后不及时依法查处等情形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同时,推行行政执法“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同时,相关部门还就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同步核查,将案件查办责任落实到每一名稽查人员。
甘肃省不断扩大案件成果运用,建立违法案件曝光惩戒机制,把食品药品安全信用档案建档率、不良行为记录率、信用等级评价率、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率等列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2014年,甘肃省局共发布“红黑榜”企业名单3期,其中黑名单企业57家;全年公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212条,曝光食品药品违法典型案例10件。
“今年,全省要加大违法案件媒体联合曝光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法律法规严格实施。”甘肃省局副局长姚念文说。 (李开银 郭奇强)
短评:
严格稽查办案 树立法律权威
□ 春 野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当前,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现象易发多发,法律不能严格实施,是监管执法面临的突出问题。甘肃省创新思路,健全稽查执法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建设专业化的稽查队伍,把加大违法行为查办力度作为推动法律实施、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秩序的突破口,积极作为,取得了成效。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稽查办案作为推动法律实施、树立法律权威的突破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食品药品领域存在的“破窗效应”,构建“不敢违法违规”的行业氛围。首先,要健全稽查执法体系。新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对象数量成倍增加。组建覆盖全省的统一权威的稽查执法体系,是完成稽查工作任务的根本保障,是顺利开展稽查业务的基础。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稽查执法要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市场突出问题,针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实施严厉整治,净化市场秩序,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威慑。再次,要坚持依法稽查,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稽查业务,严格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始终维护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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