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食安办下发《江西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办法》,要求加强全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社会共治,建立政府规范与行业自律、指导提示与自查自纠、规范流动经营与倡导固定经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对下级政府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管理网络,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工作经费,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的报告登记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备案管理,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负责农村集体聚餐的信息收集、情况上报、隐患排查、现场指导、宣传教育;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履行信息报告义务,开展食品安全自查,主动接受检查指导,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因素。鼓励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之间、承办者与厨师等加工制作人员之间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细化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鼓励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直接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提供服务,或与承办者联合经营农村集体聚餐;鼓励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程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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