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还药(要)妆(装)多久?”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蒋红瑜) 近日,针对演员翟天临的学术打假问题引起广大网友的关注。与此同时,有媒体报道称,一位自称曾是阿里女高管,推荐自己创业项目——面膜的微商则被阿里方面进行了“打假”。
然而,记者在追踪此报道时发现,药妆下架潮刚过去不久,各大电商平台却无视化妆品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再发出的信号,再次悄然将“药妆”上架。
卖面膜的前“阿里高管”被打脸
2月15日,《北京青年报》报道,一篇《那个从阿里离职的漂亮女高管,从来不过情人节》的微商推销文章火了,作者称自己曾是阿里高管,还晒出了不少与名人的合影,最后介绍了自己的创业项目——面膜。
但该文作者——“前阿里女高管”王晗却被“打脸”。据报道,一位阿里资深员工称,“如果她的职位是高管,那公司里起码有上万高管了。”更有阿里健康的员工表示,该推销文章的作者此前曾在阿里健康任职,但在三四年前的末位淘汰中,已被公司裁掉。
在上述的报道中,王晗2017年注册公司“本草花样年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记者打开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的“天眼查”查询,该公司确实是在2017年注册,主要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本草花样年华产品图
2月16日,记者在该企业店铺的电商平台上看到,该店铺只销售4款面膜产品,其中最高销量的是售价为99元的产品,月销量为442件。
在该产品的介绍详情页中,声称产品的核心成分为寡肽-1与烟酰胺等4种成分,同时产品为“本草花样年华实验室出品:独立科学实验室,20余年科研经验知名品牌同宗原料商,手术室级生产环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提及,寡肽-1为甘氨酸、组氨酸和赖氨酸等3种氨基酸组成的合成肽。其收录于我国《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一般作为皮肤调理剂使用。
据悉,在报道中有多名采访者指出,王晗并非“阿里高管”。2月16日凌晨,针对外界质疑,王晗发表公开信,“斗胆请马云老师评评理”。王晗称自己先后在阿里软件、淘宝网、阿里集团、阿里健康、蚂蚁金服任职,做过业务也做过后台事务工作,最高级别是在阿里健康任家庭医生事业部总经理。
此举再次得到蚂蚁金服高管陈亮的回应,双方在“回应”中打起了嘴仗。
截至发稿前,记者拨打“天眼查”上“本草花样年华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的手机号,一直无人接听;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对此事并未表态。
“药妆”在各平台再次上线
然而,在王晗与阿里高管打嘴仗之时,记者意外发现一个现象——“药妆”再次在各大平台上线。
2月16日,记者在淘宝上查询“本草花样年华官方店铺”时发现,尽管在淘宝官网上搜索“药妆”一词,已经没有任何产品显示。但在天猫国际平台上搜索“药妆”一词却“别有洞天”——“保税CeraVe药妆夜间PM乳保湿补水舒缓修护维稳敏感肌肤水乳液89ml”“HealthyCare蜂毒面霜30克淡祛斑抗皱修复美白保湿澳洲进口药妆CW”“【韩国原装进口】SNP药妆水库燕窝面膜贴30ml*10片”······
之后,记者在天猫平台上搜索“药妆”一词,页面显示有不少产品,且较多产品为天猫国际产品。
记者在天猫国际上搜索“药妆”的结果
据悉,天猫亦称淘宝商城、天猫商城。2012年1月11日,淘宝商城在北京举行战略发布会,宣布更换中文品牌“淘宝商城”为“天猫”。天猫国际是阿里巴巴集团在2014年2月19日宣布正式上线的,主要是为国内消费者直供海外原装进口商品。
2月16日,记者在京东、网易考拉、唯品会等电商平台上搜索“药妆”一词,均有不少产品显示。以京东为例,不仅有产品显示,而且也有部分产品在产品简介中引用了“药妆”一词。而在此前的药妆下架潮,在京东平台上搜索“药妆”一词,没有任何产品显示。
记者在京东平台上搜索“药妆”的结果
有需求才有市场,针对消费者对所谓“药妆”产品的青睐,北京安定医院首席专家、北京儿童少年心理卫生中心主任郑毅从心理学角度进行了分析。他认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还是要强调科学护肤。一些化妆品商家在产品的医疗作用或者药效方面宣传过度,使得老百姓觉得这个产品很神,容易选择这个产品。药物毕竟是药物,不宜滥用。临床上常有导致皮肤过敏,甚至重金属过度吸收致肝肾功能异常的案例报道,应引起重视!用于治疗皮肤病的产品不是‘妆’,而是‘药’。建议消费者提升自信,科学对待美。”
此前,在接受中国医药报记者采访时,对于网络电商平台销售化妆品的监管,江苏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缪宝迎表示,一般是接到消费者有关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或者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后去抽检,处罚力度较小,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因此建议加快《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修订出台。此外,网络销售化妆品的监管也要有相关配套措施。
针对上述电商平台再次上架“药妆”一事,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文谦认为,电商平台具有约束和监管入驻商家的职责。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当电商平台发现平台内的商品存在违法情形时,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比如暂时下架涉案商品,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电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如果消费者因使用药妆产生不良反应,或者使用后并没有产生其所宣称的所谓“疗效”从而延误治疗,消费者有权向销售者主张赔偿的同时,也有权向电商平台主张相应的责任。
此外,李文谦指出,对于电商平台的公然违法,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电商平台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监管部门有权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或者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对于涉案商家,监管部门有权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商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等行政处罚。
药妆下架潮回顾
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就化妆品监管中的常见问题做了明确表述。其中特别强调,对于以化妆品名义注册或备案的产品,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的,属于违法行为。
1月14日起,中国食品药品网、《中国医药报》迅速就国家药监局对“药妆”“EGF”化妆品监督管理作出解读,先后发表《还在使用EGF化妆品吗?全部都是违法产品!》《致:那些年一直被"药妆品"和"EGF"化妆品忽悠的你……》《用"药妆"概念宣传,是谁在"顶风作案"?》等多篇文章,并对各大电商平台存在的宣传“药妆”“EGF”的违法行为,以及部分销售添加“EGF”的违法产品进行曝光。其中还涉及一些知名化妆品品牌,包括欧莱雅旗下适乐肤、薇姿、理肤泉、薇诺娜、森田、城野医生……
此间,人民网的《化妆品宣称“药妆”违法!这种物质不得用作化妆品原料》、北京青年报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宣传"药妆"概念属违法》、江苏新闻《宣称"药妆"违法!非法添加药品,长期使用危害多》、广西新闻网《宣称"药妆"属违法,严管也要宣传到位》······直指宣传“药妆”“EGF”概念违法。
在社会各界舆论影响下,从1月16日起,电商平台纷纷紧急下架“药妆”“EGF”产品。
1月18日,《中国医药报》报道,在京东和苏宁易购两大电商平台上搜索“药妆”关键词,已不显示任何商品。苏宁易购页面上还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相关的商品。之前被曝光的欧莱雅旗下品牌理肤泉的会员官方网站名称也由原来的“理肤泉医学护肤俱乐部”改为“理肤泉泉粉俱乐部”。
1月16日,淘宝美妆官方发布《淘宝网关于化妆品宣传“药妆”“医学护肤品”“EGF”等的管控通知》。通知指出: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为了帮助商家避免因此类违规受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及处罚,从2019年1月25日起,若化妆品类商品标题或图片、详情等位置仍出现“药妆”“医学护肤品”“人寡肽-1”“EGF”“表皮生长因子”等宣传文案,淘宝网将执行管控措施,包括下架、删除、扣分等处罚。
1月中旬,这场净化化妆品市场的战斗取得阶段性胜利。然而,2月16日,记者在天猫、京东、唯品会等电商平台再次看到“药妆”的身影。
事实上,“药妆”概念一再被违规商家使用,成为“皇帝的新衣”,本身就是趋利的结果,然而这种趋利却直接伤害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揭穿伪装,守护安全,监督监管之路虽然漫长,但永不松懈。(实习生文方对此文亦有贡献)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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