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省特殊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效能,按照总局试点安排和省局工作计划,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2020年辽宁省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特殊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让检查全程“看得见”,让特殊食品生产更安全。
一、《方案》确定了检查指导思想。全省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要求,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为出发点,按照“风险管理、质量为本、严格监管、规范高效”原则,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运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同时强化问题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方案》确定了主要检查任务。全省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的对象为我省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其中,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要100%实施体系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率要达到50%以上,检查时间确定为2020年7月至11月。
三、《方案》确定了检查工作流程。全省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的工作流程包括检查启动、实施检查、结果处置三个步骤,按照“双随机、双复核、双通报”原则实施。一是启动检查实行“双随机”制,省市场监管局在特殊食品检查员专家库中随机组织检查组,在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库中随机选取检查对象,确保检查的公平性。二是问题整改实行“双复核”制,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进行复核验收合格后,省市场监管局再次进行复核,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检查结果实行“双通报”制,省市场监管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属地市级市场监管局通报,对检查结果定期向社会通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为保证特殊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工作顺利推进,《方案》同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企业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积极配合检查,按要求完成整改;检查组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如实反映检查情况,保证工作纪律;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跟进问题处置,加大指导力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严把关,务求实效。
(责任编辑:齐桂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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