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会召开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5月31日,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司召开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汇报会,总结交流前期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一步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肯定前一阶段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效。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积极谋划,在保障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落实风险会商、推进法规宣贯等方面部署开展一系列工作。各级药监部门按照部署,一方面聚焦产品质量,以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集采中选医疗器械、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等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着眼执法监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与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2年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监管部门要抓实抓严抓细各项监管工作,及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的安全问题,着力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会议要求,各级药监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卓有成效。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加大监管频次和检查力度,确保风险处置到位,增进监管协同配合,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法规宣传贯彻,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大对企业机构法定代表人等“关键少数”的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检,加强与卫健、公安等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保障产品安全。
会上,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杭州市、山东省威海市、湖北省宜昌市、辽宁省开原市、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贵州省盘州市、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等10省药监局和市县(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交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围绕网络销售监管、创新监管机制、严查违法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等方面进行经验分享。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中检院、核查中心、评价中心、受理和举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辽宁等10省药监局和相关市县(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会。(闫若瑜)
(责任编辑:王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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