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广东省药监局通告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广州康淳一年上榜2次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庞雪 实习记者殷芝) 9月18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显示,近期,广东省药监局组织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化妆品抽样检验,此次共抽检317批次化妆品,其中,经过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标示为广州康淳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康淳)等企业生产的Dr.DMY度美博士玻色因抗皱面膜等8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
相关面膜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2200倍
根据《通告》,标示为广州康淳生产的Dr.DMY度美博士玻色因抗皱面膜(标示批号:2026.05.0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验结果分别为2.7×105、2.2×105CFU/mL。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规定,“菌落总数”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标准值分别为≤1000CFU/ml、≤100CFU/g,这意味着该批次产品菌落总数超标270倍,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达2200倍。
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舆情监测系统显示,广州康淳成立于2020年,法定代表人为付文秋,其经营范围为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批发;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等。
上述系统还显示,今年以来,广州康淳已有1次被通报记录。2月2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州康淳存在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记者致电广州康淳,该企业相关人士表示,上述批次产品本来是企业要销毁的不合格产品,由于工作人员是刚来实习的大学生,经验不足,忘记将该批次产品贴上“不合格”标签,导致药监人员误拿去检验。
据介绍,目前企业已将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销毁,并与监管人员、企业质量负责人进行原因分析,后续会加强产品的生产质量管理。
另有7批次产品不合格
根据《通告》,另有7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分别为:
标示为广州市百爱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惠州市宝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托生产的3批次名朵清透水润防晒喷雾SPF50+PA+++(生产批号:BZ230524、23030101B2、23060802B1)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未检出标签、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识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奥克立林(以酸计),水杨酸乙基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胡莫柳酯”。
标示为广东添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添乐●婴儿倍护润肤露(生产批号:B33D023537T)、标示为广东省国科医美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面玑时光植萃舒缓龙井水(生产批号:GK23F/05)、标示为广州市茗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江南印象青春定格肌底液I(生产批号:2303104A01)、标示为奇妙生物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2099玻尿酸护手精华液(生产批号:QM221016A02)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分别为4.9×104CFU/g、2.8×105CFU/g、5.3×104CFU/g、4.4×106CFU/g。
根据《通告》,对抽检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广东省药监局要求相关地市药品监管部门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组织对相关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严厉打击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否认生产的违法行为,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责任编辑:张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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