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4年版)》印发,要求充分考虑成本-效果比

  • 2025-01-07 14:01
  • 作者:王晓冬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记者王晓冬) 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提高肿瘤治疗的合理用药水平。《指导原则》明确提出,应当充分考虑抗肿瘤药物的成本-效果比,在严格遵循适应证用药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具有药物经济学评价优势证据的品种。


  《指导原则》在2023年版基础上修改完善,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新型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二是部分各系统肿瘤的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新型抗肿瘤药物,是指小分子靶向药物和大分子单克隆抗体类药物以及适用于抗肿瘤治疗的细胞治疗等。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需考虑药物可及性、患者治疗意愿、疾病预后和用药安全性等四大要素。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是否合理,应对考虑两方面:有无抗肿瘤药物应用指征;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及适宜性的综合考量。


  《指导原则》指出,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须遵循药品说明书,不能随意超适应证使用。在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过程中,发现新的具有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的用法但药品说明书中未体现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可及时向药品生产企业反馈,建议其主动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及时更新相应药品说明书,以保证药品说明书的科学性、权威性,有效指导临床用药。特别是有条件快速批准上市的药品,更应当保证药品说明书的时效性。


  随着癌症治疗临床实践的快速发展,目前上市的抗肿瘤药物尚不能完全满足肿瘤患者的用药需求,药品说明书也往往滞后于临床实践,一些具有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的用法未能及时在药品说明书中进行修订。在尚无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疗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对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进行严格管理。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的使用权应当仅限于三级医院授权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充分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则,并且应当做好用药监测和跟踪观察。特殊情况下抗肿瘤药物循证医学证据采纳根据依次是:其他国家或地区药品说明书中已注明的用法,国际权威学/协会或组织发布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国家级学/协会发布的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可的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等。


  此外,抗肿瘤药物的相关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高,也容易产生罕见的不良反应,因此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尤为重要。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医疗机构应当将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尤其是新型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报告纳入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定期分析和报告新型抗肿瘤药物不良反应的动态和趋势。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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