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成立首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规范化实践基地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近日,山东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规范化实践基地座谈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药监局药品生产处、区域检查第一分局、区域检查第六分局,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济南市等有关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10家山东省首批药物警戒规范化实践基地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悉,为促进山东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制度相关要求,持续提升药物警戒能力,山东省药监局今年组织遴选了首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规范化实践基地。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合中国药科大学一同制定了该实践基地的赋分标准,并开展相关遴选、评估等工作。最终,齐鲁制药等10家药品生产企业被确定为山东省首批药物警戒规范化实践基地。
会上,各参会基地代表汇报了药物警戒工作开展情况,梳理了作为实践基地的优势、条件及存在的问题,围绕基地具体工作任务,汇报了初步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并就更好发挥基地示范作用、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建议等进行了讨论交流。药品监管部门、各市药物警戒机构参会代表就做好实践基地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实践基地运行和管理机制等进行了发言。
座谈会对实践基地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和希望。座谈会指出,实践基地要做持有人药物警戒的示范者,进一步提高做好药物警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持有人药物警戒的引领者,立足辖区,面向全省,带动帮扶辖区持有人提升药物警戒能力;做持有人药物警戒的开拓者,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药物警戒科研试点、标准制度制定等工作;做持有人药物警戒的宣传者,深入开展药物警戒相关宣传宣教,探索组织开展辖区持有人药物警戒工作交流活动。座谈会还要求,实践基地要持续建立健全药物警戒体系,配齐配强药物警戒专业人员,规范开展药物警戒活动,积极学习国际先进的药物警戒理念和技术,敢于探索,善作善成;药监部门做好实践基地管理及技术指导工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持续优化遴选条件,明确责任及权利,将实践基地真正利用好。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建立和完善实践基地运行和管理机制,对实践基地开展药物警戒相关工作提供必要支持,保障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效能。(齐桂榕)
(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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