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局长谈丨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坚持“三种思维”统筹安全发展压实属地药品安全责任

  • 2025-01-03 16:31
  • 作者:徐天平
  •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涉及内蒙古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大局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为抓手,在完善体系、监督落实、提升能力上下功夫,全力推动属地药品安全责任落实。


  坚持大局思维,着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坚持大局思维,针对部分地区对药品安全工作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属地监管责任压得不实,药品监管基层基础薄弱等问题,着力健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是推动出台制度文件。积极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汇报,先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药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党内法规形式对自治区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药品安全责任作出规定,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制度,规定了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情形,为更好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提供了制度支持。二是指导各地细化落实责任。各盟市、旗县党委、政府及时传达学习文件精神,听取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并就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进行研究部署。目前,12个盟市均已起草了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责任清单或工作举措,各盟市党委、政府对药品安全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2024年全区市县药品监管部门新招录、引进药学专业人员84人,5个盟市监管部门增加或调整优化药品监管内设机构,投入约4600万元用于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和执法装备购置,聘用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0810名。三是细化自治区相关部门药品安全责任。为抓好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制定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药品安全责任制清单,进一步明确细化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工作部门药品安全责任,推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药品安全治理格局。


  坚持系统思维,督促药品安全责任全面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坚持系统思维,完善药品安全责任考核、督查、约谈等工作机制,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地将药品安全治理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协同规范药品领域市场秩序。


  一是明确责任划分。出台实施意见对自治区药监局机关、检查分局和盟市、旗县市场监管局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抽样检验和稽查执法四个方面共49项事权进行了划分,明确了盟市、旗县药品协同监管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职能交叉。二是开展评议考核。自治区政府明确药品安全评议考核办法,将药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祖国北疆安全稳定专项考核,不断调整优化考核指标,加大对盟市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手段效果、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群众药品安全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力度,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有效调动盟市、旗县做好药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开展督查检查。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对12个盟市、28个旗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25个基层市场监管所药品安全责任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发现并整改问题63个;组织开展盟市间、分局间交叉互查3次,检查648家企业(单位),发现问题1453项,移交案件线索117条。


  坚持创新思维,提升药品安全责任落实能力。


  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坚持创新思维,着眼打基础、利长远,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开展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试点建设,着力提升全区药品安全责任落实能力。


  一是提升各级政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能力。协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提升政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能力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联合国家药监局高级研修学院举办落实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示范培训班,各盟市及部分旗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盟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二是提升各级监管人员落实药品安全责任能力。创新培训方式,严格管理、严格考试、严格通报,打造“一创三严”北疆药监培训品牌,自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举办北疆药监大讲堂37期,参训学员3335人;举办北疆药监云学堂封闭式培训18期,参训学员1109人;组织讲师团赴全区12个盟市及2个计划单列市开展“送教下基层研传促深教”点单式系列培训,线上线下参训16036人次,实现了对全区各级监管人员培训全覆盖,有效提升基层专业监管能力水平。三是创新开展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出台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连续两年遴选2个盟市市场监管局和10个旗县市场监管局作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在体制机制、智慧监管、教育培训、“三医”协同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目前,全区已有11个旗县(市、区)成立药品专业监管所或检查分局,逐步实现“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分别在兴安盟、巴彦淖尔市分东西片区召开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现场观摩科右前旗和临河区试点建设成果,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全面提升。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将深化拓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创新思路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不断强化属地药品安全责任落实,为全区各族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徐天平)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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